有時候會碰到團隊中的一些人總是無法順利交付任務結果,常常以諉過、抱怨與拖延的方式逃避責任,有些經理人可能會用建立問責機制的方式來緊迫釘人。不過我覺的更需要的是建立員工以正確的態度與方式承擔個人責任,這樣才能提高組織運營效率。

但並非只是單純將責任轉嫁到員工身上,而抽離抽離雇主或經理人的責任。「當責」更重要的概念是提高組織成員的自我效能,是避免陷入「受害者循環」[0]心態的員工造成組織低效率運作的困難,同樣的心態也會幫助員工達到更高的專業成就。如同蔡志浩先生為 “The Oz Principle” 中文版《當責,從停止抱怨開始》寫的序[1][2]。

當個體忽略客觀證據,把這種過度簡化的歸因傾向推到極端,就會產生負面影響。心理學家發現,當人們的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較低,也就是說,覺得自己無法掌控情境時,他們會比較不願意主動改變自我與追求成長。到最後,甚至會感到「習得的無助」(learned helplessness)——覺得自己無法改變環境,而將自己封入絕望的憂鬱情緒中。 

而這些已經落入有毒的受害者心態的員工,也很難透過自身的力量脫離負面循環。這時候經理人就必須介入給予一定的培養與訓練,重新建立自信與賦能[2],並逐漸養成重要的核心能力指標。若未能在早期職涯建立這些能力,往往再接下來的十年職業生涯中會反應出巨大的專業成就落差。

以下是我覺的值得參考的書籍

[0] Victim Cycle Self Assessment – Partners In Leadership
[1] 強化自我效能,脫離被害者循環
[2] 提升自我效能,積極掌握人生:「當責」的三十項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