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hosphere

Web 2.0 的主要特點是 "The web as platform"。Netscape 在許多以前也說過這樣的話,Netscape 是 Web 1.0 的先驅者,Google 則是 Web 2.0 的開拓者,他們都將 Web 視為平台。Sun 提出 Java 技術想要達成這個 Web 為平台的願景,但是卻沒有成功。現在則以 AJAX、SOAPRESTJSONFLEX 等形式出現。Web 2.0 時代網站系統出現 軟體混搭 (mashup) 的應用。

以往,網站系統不願意釋放可以方便使用者應用的 API,他們最在意的是將使用者吸引到自己的網站來停留。不過許多服務都無法滿足使用者的需求,造成空有數據資料,使用者卻無法便利使用的尷尬狀態。有一陣子許多網站使用者都開始竊取服務網站的程式碼,或是連結到原本的服務網站去作更進階的應用。與其如此,不如就有條件的開放的 API 供人使用吧。

GoogleeBayAmazonYahoo 等幾個網站都順應潮流了。這些 API 可以用來混搭成不同的用途,例如像是 Flickr 就提供了 API 方便你以其他的軟體上傳圖片、設定標籤等。而你也可以利用地圖網站如 Google MapsGeotagging。有人把只是把聚會地點畫出來,有人將常去的店家畫在地圖上,更多人把旅遊路線畫出來。

這些服務有個共同的特性,就是由網站提供儲存系統或是大量、完整的資料來源,如地圖,然後使用者會依據自己的喜好去應用這些服務,並建立出更多有用的服務。就以地圖來說提供地圖服務有 Google MapsYahoo MapsMSN MapsMapQuest(MapQuest 是上述最早提供網路地圖服務的公司,但是他們上個月才開放 API),你會發現這些公司用的地圖授權來源都大同小異,不是 NAVTEQ 就是 TeleAtlas,而衛星地圖則是 DigitalGlobe 這樣的公司。這些公司都投資了大量的金錢去維護這些地圖與地址的資料庫,而再授權給網路業者經營網路服務。這些公司會是這種網路服務競爭下的最大受益者。

若觀察 "Mashosphere" 往後的發展,我不禁想到兩個重要的問題。像是 Flickr 或是 YouTube 這樣的服務,內容資訊都是由使用者主動上傳分享,而其他人可以在其他網站上引用這些圖片或影片,但這是否有智慧產權的問題?又有多少人了解 CC,而又能正確的設定這些版權宣告?此外,關於跨網站的隱私問題與安全問題恐怕也會有嚴重的影響。Dion Hinchcliffe 對 Mashosphere 的未來發展做了十分精闢的分析 – Some predictions for the coming ‘mashosphere’,若你感興趣的話,也可以前往他所提到的 Mashupfeed 去找一些可以亂搞的網站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