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以「行動電子商務新契機」為題發表在 2005 年 12 月號 ITHome,討論行動條碼與電子商務間的應用關係,我在文中提到,其實條碼是各式服務的 Entry Point,它是一種廉價而直覺的資訊載具,這項技術可以使行動內容服務業者突破電信業者的入口網站排名限制,只要可以將這些服務入口散佈開來,就可以使傳統 Wall Garden 式的經濟模式改變為 Open Netowrk,透過 IP 網路可以提供更多樣的商品,更多的付款方法。而非受到傳統電信業者的剝削,像是中華電信的 emome 手機網的上架費是營收抽成 15%,最近才改變成 9%。但即使經濟模式改變,電信業者依然會是最大的受益者,因為頻寬的使用量增大,傳輸費用營收自然向上增長。
而像你這樣的使用者,則可以使用這些使你輸入更方便的機制存取資料,例如不需要連線上網的通訊錄條碼或是簡訊條碼。何不開始試著玩玩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