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2005年10月17日發佈的「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案,三個月的宣導期已滿,正式開始實施。這次修正案修改第2條、第4條、第6條主要是將原訂之四級修正為限制級與非限制級兩級。
雖然這裡沒有裸女圖讓你手淫害你記憶力喪失、注意力不集中,但我操他媽的雞巴文字,自然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本站特此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宣告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瀏覽。
話說新聞局還因此出一千萬成立了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這個基金會以 PICS 為基礎,設計了一套四類別各三等級的分級機制。根據此標籤規格,凡是鼓勵仇視不同族群或價值觀的團體都是未成年人不可觀看之內容,那麼凡是選舉期間出現的造勢網站沒有一個是非限制級吧?!更何況是每日辛辣的社會新聞。
(PICS-1.1 "http://www.ticrf.org.tw/chinese/html/06-rating-v11.htm" l for "http://www.ticrf.org.tw/chinese/html/06-rating-7.htm" r (s 3 l 3 v 3 o 3))
難道我在 HTML 標頭中寫上以下這串標籤後,就可以愉悅大方的與網友談一夜情了嗎?很遺憾,不行。網路分級?分您老母!
姑且不論以父權主義控制成年人或未成年人之自由意志政策是否正確。
當新聞局副局長易榮宗拿著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宣稱修正案實行後可罰款十至五十萬元,將使臺灣成為全球唯一強制網路分級的國家。許多人無法理解這種粗暴體制的荒繆,是的,妳可以不設定妳的瀏覽器讀取 PICS 規則標籤,但是政客以至上的道德標準要求平臺提供者與內容提供者必須於網頁內標明為限制級網站,這會發生什麼事情?對,妳可以繼續觀賞成人色情網站、妳可以繼續下載香豔刺激的成人動作片,事不關己。但是這些被標注為限制級的網頁將從搜尋引擎上消失 。性工作者於網路上的聲音被過濾了、同性戀緘默了、性別人權失聲了、精神疾病或憂鬱症病患間的對話停止了。
只要一次,我承諾只要一次,妳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下次受到擠壓的就是妳自己的聲音,下次滅絕的就是妳的人權與言論自由權。
備註: 如果妳還是不懂我所謂論點,請參考劉靜怡老師於 1999 年的臺灣社會問題研究學術研討會發表之論文: 網路色情的分析與規範:從台灣現行管制模式的粗暴與失焦談起,十分精闢。另外針對此次修法亦有社論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