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 日正午在電視機前面隨手轉到 HBO 正好一部電影開始播映,趁著中午太熱不想移動的空檔把這部電影看完了。非常有意思,值得我來打些字儲存起來。這部電影的中文片名叫做 《心靈訪客》、Finding Forrester,導演是 Gus Van Sant,主演的是 Sean Connery、Robert Brown、Anna Paquin 以及 F. Murray Abraham。是兩千年的作品。
<%image(20030824-th-2.jpeg|59|90|Finding Forrester)%>
故事的情節圍繞在十六歲黑人青少年學生,一位作家兼籃球員 Jamal Wallance 由 Robert Brown 飾演,與普立茲獎得主(Pulitzer-Prize winning writer)白人孤僻老頭 William Forrester 由 Sean Connery 飾演。由黑與白、老與少的衝突,到透過書寫建立兩個人深厚的友誼,住在 South Bronx 的 William 是個足不出戶的怪老頭,愛用望遠鏡偷窺路人以及在街邊球場上打球的 Jamal,他甚至在二十年前就把電話上的響鈴拆下,Jamal 和他的年輕朋友覺得獨自住在公寓中的 William 可能是個殺過人的恐怖份子,他們決定讓 Jamal 挑戰膽量,在夜晚爬進 William 的公寓並取出一件戰利品,結果 Jamal 非但沒有成功,還在逃跑的過程中把自己的背包遺留在公寓中。
<%image(20030824-th-7.jpeg|134|89|William)%>
後來 William 將 Jamal 的筆記肆意的塗改一翻,然後毫不客氣的從公寓丟到馬路上還給 Jamal,Jamal 發現自己的筆記被任意的改了一番後,雖然惱怒,但是熱愛作文的嗜好,讓他再回去向 William 求教,Jamal 從學校的課業中知道 William 是知名的作家,William 發覺他是具有天賦的孩子,因此兩者開始亦師亦友的開啟了雙方的友誼。祇在幾個條件之下,不可詢問他的家人、不可詢問為甚麼他祇出一本書便不在出第二本。我對於兩者之間的對話感到相當的有意思,故事從此開始 …
<%image(20030824-th-6.jpeg|134|89|talk)%>
調皮而且年輕的 Jamal 當然會犯規問私人問題,在電影剛開始中,Jamal 在 William 的公寓喝湯,William 提醒 Jamal 要用湯匙攪湯,Jamal 問「為甚麼要攪?為甚麼我媽作的湯就不會凝固?」,然後 William 繼續在擦的雪亮透明的窗戶前用望遠鏡以及 DV 拍下經過窗戶前面的野鳥,Jamal 覺得 William 真是自閉,連賞鳥都只願待在家中,問了「你到底有沒出過門?」。William 生氣的回答:
“The object of a question is to obtain information that matters to us and no one else. You were wondering why your soup doesn’t firm up? Well, probably because your mother was brought up in a house that never thought about wasting milk in soup. That question was a good one. In contrast to, ‘Do I ever go outside?’ which fails to meet the basic criteria of obtaining information that matters to you.”
我很喜歡這段話,有些人就老是搞不清楚甚麼是 “Soup Question”,逾越尺度不談,就老愛問與自己無關的問題。
<%image(20030824-th-4.jpeg|59|89|walk)%>
此外,有段劇情是 William 正在啟蒙 Jamal 的作文能力,他要求 Jamal 坐在打字機前,開始寫文章,William 並即刻用打字機打下一篇初稿,然後迫切的希望 Jamal 開始寫,他露出急躁的脾氣,在 Jamal 的身篣不耐煩踱步,並質問為甚麼 Jamal 祇是呆坐不動,Jamal 回答 “I’m thinking.” 然後 Forrester 說
“Don’t think. Type. The thinking comes later.”
直到 William 對著 Jamal 大吼
“punch the keys, for chrissake”
Jamal 才真的開始試著開始打字,並進入狀況。很多人對我說,他就是成為一個 blogger,不知道該如何動筆,事實上 blog 並沒有那麼難,劇中的 William Forrester 說道
The first time, you don’t think, you just write.
blog 就是這麼一回事,你祇管寫下你的梗概,不要去思考,讓文字帶領你,看看你最後到底甚麼境界。事實上,你在我的網站中看到的文章絕大部份都是這樣產生的。而我所謂的草稿其實絕大多數祇是一個標題,一些應該提到關鍵字眼,少許需要再收集題材的。興頭一來我就會坐下來一連寫上好幾個鐘頭,然後直接把他們貼出來。甚至不太做修改。
You write the first draft with your heart, and the second draft with your head.
這與編程有著相同點不是嗎?你該試著以最精簡的設計以及結構開發程式,盡可能在開發階段屏除任何多餘的元件,祇有當你真正需要某項元件時,才開始去寫。Simple Design! 試著為你要寫出的程式先設計出 test case,而你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做出雛型,好讓你的程式可以通過你的測試過程。在這個階段中,編程者腦中充滿著各種 Design Patterns,就像作家心中的 Writing Rule,曉得甚麼時候該用連接詞,何時該使用那種字眼,該用甚麼樣的情節來達到故事高潮。當你動手寫程式時,那些概念自然會組成個各種元件,就像是俄羅斯方塊一樣,你知道這個時候需要一個方形,把他擺進縫裡就是了。祇有在完成初稿後,才開始進行 Refactoring 。寫程式應該是一種熱情且暢快的腦力激盪,而不是繁瑣的誤試。(All right, 我承認,這是駭客風格)
如果你同我一樣喜歡爵士樂,或許你會聽出電影中穿插多首老邁 Miles Davis 的作品,像是 Recollections、Little Church、Black Satin、Vonetta 與 In A Silent Way,還有其他 Bill Frisell、Israel Kamakawiwo’ole 等爵士樂手的作品。
喔,最後一段引言 :-p
The key to a woman’s heart is an unexpected gift at an unexpected time.
後記: 其實蠻喜歡 William Forrester 的一段對白,以及為甚麼他只出一本書的理由。可是我一時想不起來他原本的對白是如何說的。而且那句話足夠讓我再寫一篇。